梅州今年提供“免费生产”空间40.94万平方米以上 收藏
来源:梅州日报
2025-06-05
近日,梅州市政府印发《梅州市实施“免费生产”工作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全市首期(2025—2027年)期间,每年围绕“园区已建成标准厂房入驻使用率达到80%”目标,提供“免费生产”空间。2025年,全市将为入驻企业提供40.94万平方米以上的“免费生产”空间。
《方案》明确今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梅州高新区管委会具体目标任务: 其中超过4万平方米的包括梅江区(4.73万平方米)、兴宁市(9.06万平方米)、平远县(6.73万平方米)、蕉岭县(4.27万平方米)、丰顺县(6.22万平方米)、梅州高新区(7.05万平方米)。 《方案》还明确实施标准,租赁由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的标准厂房3年及以上的新入驻企业,自签约之日起,给予不低于1年的免费使用时间。
《方案》旨在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省、市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锚定“百千万工程”三年初见成效目标,着力为在梅投资者提供“免费生产”空间,吸引更多企业来梅落地投资创业,加快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原文阅读:
关于对《梅州市实施“免费办公”工作方案(试行)》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中共梅州市委办公室、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盘活闲置资产实施“免费梅州”促招商引资及创业行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梅市明电〔2023〕66号)《中共梅州市委办公室、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梅州市实施“免费梅州”行动工作专班的通知》(梅市明电〔2025〕38号)工作部署,以更大力度吸引更多企业(项目)来梅落地投资创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牵头编制了《梅州市实施“免费办公”工作方案(试行)》。经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相关部门审核意见和市商务局党组讨论同意后,现将《梅州市实施“免费办公”工作方案(试行)》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5月9日至5月15日,共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及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及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梅州市商务局招商科,联系电话:0753-2264331。
梅州市商务局
2025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