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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已发出房票500多张!230个楼盘纳入房票房源库! 收藏

来源:惠州日报 作者:凌保康

2025-06-24

2025年上半年即将过去,我市众多领域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备受关注的房票也从“纸面”走向现实,成为保障征拆家庭权益、推进征拆工作、活跃楼市交易的有利因素。目前,有关工作正走向深入。

全市房屋征拆安置迈入“房票时代”

房票是指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根据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相关规定,将征收补偿权益量化后,向被征收人出具的在一定期限内用于购买房屋(包括住宅、商业、车位等)的结算凭证。

4月25日,在仲恺高新区星河冠誉府项目售楼中心,中韩(惠州)产业园潼湖生态智慧区寒塘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被征收人李先生从工作人员手中接过房票后,当场与开发商签订房屋认购书,惠州首张房票正式落地。随后,博罗县、大亚湾开发区等县区纷纷传来首开房票的消息,全市房屋征拆安置迈入“房票时代”。

房票在全市普及用时短、动作快、成效显。

今年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统筹发挥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作用,积极探索房票方式。今年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房屋征收实施房票安置的意见》,在全市推广使用房票。4月25日,惠州首张房票在仲恺高新区落地,打开了惠州房屋征收安置新模式。此后,全市各县区纷纷跟进。随着博罗县、惠东县于5月15日相继发放辖区首张房票,惠州各县区均已完成首批房票发放工作。

据市自然资源局统计,截至6月20日,全市共发放房票513张,房票金额合计7.18亿元。房源方面,全市累计公示230个楼盘纳入房票房源库,覆盖全部县区。从首张房票落地到全市发放500多张,前后不足两个月。据了解,房票之所以快速“流行”,与其重奖励、多利好的特点有很大关系。

单户最高奖43.2万元

根据市自然资源局发布的《关于房屋征收实施房票安置的意见》,选择房票安置,被征收人可获得每平方米最高900元、每户最高奖励达43.2万元的房票安置奖励,以及一定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奖励。

记者了解到,房屋被征收人选择房票安置能获多项奖励,使用房票购房在契税、金融、教育等方面有诸多福利,还可持房票自主购买惠州各县区内政府统筹房和房票房源库的商品房,甚至可拆票用于购买多套房。正如全市首个房票政策受益者李先生所说,房票安置政策实施后,他们拥有了更大的自主选择权,可以自由选购仲恺高新区内的政府统筹房或市场商品房,使用房票购房还能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这让他切实感受到了政策带来的利好。

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之前项目房屋征拆,被征拆人多数选择政府安置房安置方式,该方式仅计算权益金额(房屋建筑物及其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价值补偿),没有相关的额外奖励。与之相比,房票包含了权益金额(房屋建筑物及其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价值补偿、一次性签约补助)和房票奖励金额(选择房票安置奖励、临时安置补助费奖励、县区政府的激励措施)等,房票让征拆对象能获得的利好更多、资源置换更加灵活,因此得到群众普遍欢迎,这也是房票在我市短时间内快速推广的重要原因。

结合实际优化房票政策

房票政策在土地征拆中缩短安置周期,提高被征拆人购房自主权,使其能凭借房票灵活地在选购区域内拥有更多选择空间,实现更好安置需求;在城市更新时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且改善居住环境;在促进市场消费方面拉动房地产市场需求、带动装修家电等相关产业发展、活跃房屋市场交易,对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具有现实意义。

记者了解到,目前房票安置政策正处于实施初期,属于积极探索阶段。我市将及时开展政策实施效果的评估工作,总结现阶段房票政策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与取得的成效,结合实际进一步优化房票政策。

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继续优化房票使用配套服务,搭建供需对接平台、设立政府房票兑付窗口,为房票持有人和房企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简化兑付流程,提高房票使用效率。同时,加强房票政策宣传引导,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政策宣传活动,提升群众对房票政策的知晓度和认可度,营造良好的政策实施氛围。

◎知多点

房票有哪些“隐藏功能”?

根据市自然资源局发布的《关于房屋征收实施房票安置的意见》,房票包含5个“隐藏功能”,用户遇到以下情况可以及时“解锁”获得相应权益。

1.可拆票使用

房票使用人购买房屋,房票价值的权益金额在抵付购房款后仍有结余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可根据房票使用人申请,按照购房款总额进行拆票。拆票后房票价值包括剩余权益金额和原房票奖励金额,拆票后房票使用期限保持不变。

2.可赠予亲属

被征收人是自然人的,可向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提出将房票使用人变更为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变更次数仅限一次。

3.可申请入学

房票使用人用房票购买住宅房屋,办理户籍迁入手续后,可凭购房合同向属地教育部门提出子女入学申请,由属地教育部门按相关招生政策审核办理。被征收人在房票使用期限内,其对应的被征收房屋结合户籍等有关条件均符合入学当年招生政策的,被征收人子女可申请在原被征收项目所在学区入学,由属地教育部门按相关招生政策审核办理。

4.可减免契税

被征收人使用房票购买的房屋,成交价格不超过房屋建筑物及其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价值,按照《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广东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6号)有关规定免征契税,超过部分按规定计征契税。

5.可兑付货币

房票使用期限届满后,已使用房票价值未超过初始房票价值80%的,不给予房票奖励,按剩余权益金额予以兑付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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